房产续租公示
根据《温州市新闻传媒中心房产出租暂行管理办法》第十三条续租流程规定,现将我单位房产续租方案公示如下:
一、房产基本情况
1.房产名称:龙湾区蒲州街道温州大道工业厂房
2.房产地址:龙湾区蒲州街道温州大道163号
3.房产面积/数量:4200.28平方米(其中699.64平方米为历史违章建筑,可保留使用)
4.原租赁期限:2023年9月25日至2026年9月24日
二、续租方案
1.申请主体:温州蔚兴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
(已按规定于2026年3月25日提交书面续租申请)
2.续租期限:5年,自2026年9月25日至2031年9月24日
3.租金标准:第1-3年年租金74万元,第4-5年年租金在第3年基础上递增2%
三、公示流程合规性说明
1.本方案已与原承租人确认,租金标准符合"不低于评估价"要求
2.公示期结束后,若无异议将按此方案续签;若有异议且成立,将转为公开招租程序,原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优先承租权
四、公示期限
公示期:2026年10月9日至2026年10月14日(共5个工作日)
五、异议提交方式
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提交至:
联系地址:新城大道39号广电大厦2216室
联系人:胡先生
联系电话:0577-88922203
电子邮箱:fcsbc2023@163.com
(注:异议需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)
六、监督与实施
本公示通过温州市新闻传媒中心官网发布
监督电话:0577-88096672,0577-88922310
公示期满无异议的,我单位将依法与原承租人续签租赁合同
温州市传媒集团有限公司
2026年10月9日